| 规制对象 | 核心规定 | 典型案例 |
|---|---|---|
| 垄断协议 | 横向垄断(竞争者之间固定价格/分割市场)本身违法;纵向垄断(转售价格维持)需要效果分析 | 水泥行业协同涨价案 · 汽车4S店最低转售价案 |
|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| 具有市场支配地位+实施了排除/限制竞争行为。行为包括:不公平高价/低价、掠夺性定价、拒绝交易、限定交易、搭售、差别待遇 | 阿里巴巴"二选一"案(182.28亿元罚单) |
| 经营者集中 | 合并/取得控制权/施加决定性影响+达到申报标准 → 必须事先申报,未经批准不得实施 | 英伟达收购ARM被否决 · 滴滴/优步合并被查 |
| 行政垄断 | 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/限制竞争。这是中国反垄断法的特色 | 地方政府指定唯一网约车平台 · 地方保护主义 |
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份额达到1/2,或两个达到2/3,或三个达到3/4,可以推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。但这只是推定——经营者可以举证证明自己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来推翻推定。
关键概念——相关市场界定:判断一个公司是否"太大",首先要界定"相关市场"的范围(产品市场+地域市场+时间市场)。相关市场画得越小,公司就越容易被认定为具有支配地位。平台经济的相关市场界定尤其复杂——微信有市场支配地位吗?社交App市场中是的,但如果你把范围放宽到"所有互联网服务",那就不一定了。
阿里巴巴(2021):182.28亿元——实施"二选一"行为,滥用市场支配地位。中国反垄断史上最大罚单。
美团(2021):34.42亿元——实施"二选一"+对非独家商户收取更高佣金。标志着平台经济"二选一"时代终结。
知网(2022):8760万元(2022年销售额5%)——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不公平高价。学术数据库领域反垄断第一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