旧(核准制):证监会做"实质审查"——判断公司"好不好"。监管为你把关,上市≈政府背书。
新(注册制):交易所审核+证监会注册,做"形式审查"——判断信息"真不真"。监管不再判断公司质量,你自己判断。
对投资者的影响:注册制意味着大量公司上市、退市常态化、"壳价值"归零。你会看到更多IPO、更多退市、更多分化——优质公司获得溢价,垃圾公司加速淘汰。投资能力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重要。
真实性:不得有虚假记载——数字必须是真实的
准确性:不得有误导性陈述——表述必须清楚不含糊
完整性:不得有重大遗漏——不能"报喜不报忧"
及时性:重大事件发生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
公平性:不得向特定对象先披露——所有投资者同时获知信息
①内幕信息:涉及公司经营/财务,尚未公开,对公司股价有重大影响的信息
②内幕人:公司内部人、收购方、监管人员、中介机构人员,以及从上述人员处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
③行为: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买卖/建议他人买卖/泄露内幕信息
④处罚:没收违法所得 + 违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+ 刑事责任(最高10年)
| 操纵手段 | 操作方式 | 识别特征 |
|---|---|---|
| 连续交易操纵 | 单独/合谋连续买卖拉抬/打压股价 | 成交量异常放大+价格单边走势 |
| 对倒(约定交易) | 与他人约定时间/价格/数量相互交易 | 同一时段反复出现对敲交易 |
| 洗售(自买自卖) | 在自己控制的账户之间交易 | 不转移实际所有权的虚假交易 |
| 蛊惑交易 | 散布虚假/误导性信息诱导交易 | 小作文+配合拉升或砸盘 |
| 抢先交易 | 利用未公开信息先交易 | 老鼠仓——基金经理先于客户买卖 |
| 虚假申报 | 不以成交为目的的大额申报 | 频繁挂单撤单制造交易活跃假象 |
| 跨市场操纵 | 现货+衍生品联动操纵 | 利用股指期货、期权配合现货操作 |
5.5万名投资者获赔24.59亿元。这是中国首例特别代表人诉讼,也是迄今为止赔偿金额最大的证券虚假陈述案件。核心法律要点:①审计机构正中珠江被判100%连带责任(24.59亿)→审计行业地震;②5名独立董事被判5%-10%连带赔偿→独董辞职潮;③投服中心作为代表人发起诉讼→散户维权不再孤军奋战。